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4项全面介绍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这些服务旨在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服务应急处置能力。以下是14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详细介绍:
1.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户籍居民。
服务内容: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健康档案维护管理。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且要及时更新,并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2. 健康教育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
服务内容:提供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3. 预防接种
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服务内容: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并进行预防接种管理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接种地点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

4.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服务内容:为儿童建立保健手册,进行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及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5. 孕产妇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服务内容:为孕13周前孕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1次产后访视和1次产后健康检查,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6. 老年人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服务内容: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7.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
服务对象: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
服务内容:对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筛查、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并进行健康体检。
8.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服务内容:对患者进行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并进行健康体检。
9.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结核病患者。
服务内容:对可疑症状者进行推介转诊,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和用药指导,并进行健康体检。
10. 中医药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
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为儿童提供中医调养。
11.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服务人口。
服务内容: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传染病病例,进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发现和登记事件,报告相关信息,并进行处理。
12.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
服务内容:进行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等。
13.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已婚育龄人群(包括流动人口)。
服务内容:为育龄人群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14. 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服务对象:辖区内所有居民。
服务内容: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降低15岁及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建设健康促进县(区)、医院和戒烟门诊,开展健康科普,尤其是针对重点疾病、领域和人群的健康教育,监测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水平,提供热线咨询服务等。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有助于逐步树立起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建立起维护居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对于提高居民健康素质有重要促进作用。这些服务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具体实施,居民可根据需求主动到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要求享受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无论是城市或农村、户籍或非户籍的人口,都可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